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作者:  2004-02-11 13:5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1986-1990),是全面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也是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的更好发展准备条件的重要时期。统筹规划和认真做好这五年的工作,对于实现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到本世纪末的宏伟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七五”计划的制定,全面估量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既充分看到我们已经拥有的继续前进的良好阵地和各种有利条件,又足够地估计到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力求把计划建立在实事求是、积极可靠的基础上。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我们将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遵循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总方针,继续推进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管理体制由旧模式向新模式的转变,执行以下一些重要的原则和方针:

    --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使改革和建设互相适应,互相促进。

    --坚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保持国家财政、信贷、物资和外汇的各自平衡和相互间的综合平衡。

    --坚持把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提高产品质量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上来,正确处理好效益和速度、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坚持适应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和国民经济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合理调整产业结构。

    --坚持恰当地确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加快能源、交通、通信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

    --坚持把建设重点转到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上来,走内涵型为主的扩大再生产的路子。

    --坚持把发展科学、教育事业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加快智力开发。

    --坚持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好地把国内经济建设同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结合起来。

    --坚持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坚持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坚持在各项事业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

    “七五计划”在“调整产业结构的方向和原则”中,提出把交通运输和通信的发展放到优先地位,要求积极运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传统产品,有重点地开发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努力开拓新的生产领域,有计划地促进若干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七五计划”提出的机械电子工业的发展目标是:1990年,全国机械电子工业总产值比1985年增长50%;争取重点企业和主要产品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并使50%的主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达到工业发达国家七十年代末或八十年代初水平,使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通信设备、软件等技术领域达到世界上比较先进的水平;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争取机电产品出口有一个较大增长。具体部署是:围绕开拓新兴产业的需要,加快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通信设备和软件产业的发展。加速集成电路科研生产基地的建设,切实抓好集成电路的推广应用。重点发展微型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相应发展大、中、小型计算机和工业控制机。加强现代化通信设备的开发和生产,抓紧光纤通信设备和终端设备的研制开发。制定发展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政策。围绕机械电子工业自身技术改造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基础机械、仪器仪表和机械基础件、电子元器件。围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有关机电产品的生产。计划提出将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是:除少数情况特殊的企业外,所有机械电子工业企业都下放到大中城市,并赋予企业经营管理权,使机械电子工业的行业管理同城市经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产品质量责任立法,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经常性的质量监督制度。统筹安排机械电子工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鼓励和促进专业化协作。加强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能力。

    “七五计划”在“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一章中提出:1990年邮电业务总量50亿元,比1985年增长70.1%。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要采取以下政策和措施: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方筹资兴办交通和通信。加强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改革,民航、邮电部门利润的90%,留给部门自己使用,继续适当调整运输价格和邮电资费。在邮电通信建设方面,五年内全国增装市内电话250万-300万门。五年内实现省会城市、经济中心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地、市以上城市长途电话自动或半自动接续。同时,积极发展国际通信和邮政通信。

    “七五计划”提出,要积极开拓新技术和高技术领域,重点开发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新型材料。推行“星火计划”,发展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工业的关键技术和装备,搞好传统技术改造的示范,广泛应用微电子技术。

    在投资结构和投资政策方面,“七五计划”提出,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中,能源、交通、通信业投资所占比重由“六五”期间的34.%提高到37.4%。

来源: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